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关于做好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城市设计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学院制定了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单位综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考核及学术道德、专业培养、研究能力和潜质等综合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2、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综合考核小组。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无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
二、英语成绩的合格认定
1、申请免试并审核通过考生;
2、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且成绩60分及以上;
3、专项计划考生由学校统一划线。
三、确定“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从考生教育背景、学术道德、学术科研综合能力(含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成果、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打分并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时提交资料审核以及不符合《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各项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候选人的遴选。
四、综合考核
(一)资料审核
1、现场资格确认:在综合考核前完成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硕士阶段学位和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
(2)《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带相片)》。
(3)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
(4)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在考前均需签署并提交《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二)。
2、综合考核面试时需查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带照片,请提前打印好)。
3、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按照学校财务部门要求统一收取。
(二)综合考核内容
1、综合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所有进入候选人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考核,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均为现场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1)笔试:2026年1月7日 8:30-11:3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院将按一级学科组织专业笔试,目的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面试:2026年1月7日和1月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专业英语的交流能力,由评委老师现场用英文提问,学生用英文回答;培养潜质的考核以现场评委提问的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PPT进行阐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1、学院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将依据学术道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来综合评定考生成绩。
2、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40%+外语面试*20%+专业面试*40%。,并实施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详细信息见《城市设计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规定,综合考核全程录像、录音,考生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2、在综合考核时复试小组将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试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录取
(一)、学院积极推进以一级学科为平台选拔、按不区分导师招生。指导教师和被录取的学生在录取后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关系。严格落实不区分导师招生制度,坚决杜绝导师“申请-考核”前对考生的录取承诺。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60分视为合格)。
(三)、学院将依据各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计划空缺或增加,学院也将根据所报考一级学科和综合考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学院将根据第一批次生源及计划使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批次报名招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筹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
(二)学院内调剂
因报考专业生源不平衡,学院可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且应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
学院将调剂信息通知到相关考生,考生提出调剂申请,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填写《武汉大学培养单位内调剂信息汇总表》(附件一),交研究生院备案。
(三)调剂考生需参加综合考核,若录取须占用调入专业招生计划。
八、学费、奖学金
学费及奖学金情况详见《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7-68774470
联系人:向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学院咨询邮箱:jxiang72@whu.edu.cn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武汉大学工学部城市设计学院专业教学楼402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武汉大学培养单位内调剂汇总表
培养单位: 主管院长签字(单位公章):
序号 |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外语水平 | 报考专业 | 报考导师 | 调剂专业 | 调剂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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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不区分导师招生的单位可不填写报考导师和调剂导师。
我是参加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我已清楚了解,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