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栏目导航 -> 新闻动态 -> 正文

喜讯:我校再次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

发布人:    日期: 2026-06-26 14:55    阅读

权威认可,专业教育绽芳华

近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武汉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26〕50号)。经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6年,自2026年5月起至2032年5月止。2008年以来,我校建筑学专业已连续5次通过专业教育评估,标志着专业教育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持续获得国家权威认证与行业高度认可。


精准把脉,全方位考察评估

2026年5月26日至29日,以中国建筑学会张伶伶教授为组长,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任炳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清华大学祁斌教授级高级建筑师、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侯朝晖教授级高级建筑师、北京交通大学夏海山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进驻武汉大学,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全方位评估考察。视察组会晤了学校、学院与相关部门领导,深入考察了教学环境、实验室及科研平台,查阅教学档案和学生作品,观摩课堂教学,并召开多场师生座谈会。






视察组认为,武汉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教育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翔实,客观全面地展现了专业人才培养全貌。学校与学院高度重视上一轮视察意见及中期督察建议,逐条落实整改举措,各项改进工作落地见效,专业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专家组同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优化、实验平台升级、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笃行致远,聚力开启

武汉大学建筑学专业历经多轮专业评估洗礼,始终坚持人文化、数智化、国际化的办学特色,紧扣城市建筑高质量发展时代要求,持续推进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此次评估既是对专业办学成果的全面检验,更是推动学科进阶的重要契机。未来,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建筑学专业将持续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加快科研与实验平台提质升级,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学科交叉优势,着力培养兼具人文素养、数字能力与国际视野的优秀建筑学人才,奋力推动建筑学学科高质量发展,为城乡建设与建筑行业发展贡献武大力量。


根据《堪培拉建筑教育协议》与《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章程》等文件,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国家、行业对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保证和提高建筑学专业教育质量,使毕业生获得注册建筑师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训练,达到注册建筑师的专业教育标准要求,并为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获得相应的专业学位授予权、与其他国家(地区)相互承认同等专业的评估结论及相应学历创造条件。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委托,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的专门机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建和管理,同时接受中国建筑学会的业务指导

评估结论包括通过(合格有效期为 6 年)、通过(合格有效期为 4年)、基本通过(有效期为有条件 4 年)、未通过。通过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院校,可按规定程序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通过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学校,可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申请“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是建筑行业权威的教育质量认证,毕业生可获得受《堪培拉协议》国际互认的建筑学专业学位,不仅能大幅缩短报考注册建筑师等核心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限、简化报考流程,为职业执业扫清关键障碍;同时这份官方认证也是求职时极具含金量的 “金字招牌”,能显著提升在各大建筑设计院、设计事务所、地产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竞争力,拓宽就业选择、提升就业质量;此外,国际互认的学位资质还为毕业生海外留学、申请境外建筑相关职业资质、进入国际建筑机构工作搭建了便利桥梁。


(供稿:桂雪晨